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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住房公积金服务指南——非住房消费类提取

2017-07-28 08:00:01 无忧保

(一)、低收入家庭标准的缴存职工

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按照下列不同情形提交材料(a4复印件各1份,同时提供原件以供验证)

1、《莆田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转移)申请表》(一式两份)

2、身份证

3、婚姻状况证明

4、低收入家庭认定证明(市、县民政部门出具)

5、房屋所有权证

6、住房保障中心出具的保障性住房证明

7、物业服务费用支付证明

8、同名的银行储蓄卡或存折

提取次数:每年可提取一次

提取额度:职工及配偶提取总额不超过上一年度实际支付廉租房的房租或物业服务费。

提取方式:转入提取人个人银行账户。

注意事项:

1、申请人近12个月内无办理购房、偿还贷款提取或受理“逐年冲还贷”业务。

2、结婚证与身份证上的信息不符,必须到民政部门办理更正手续;如夫妻户籍关系在一起的,且身份证号码与户口簿上号码一致的,另提供户口簿;已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无需更正结婚证;转业退伍军人,用军人证件办理结婚证,无需更正结婚证。未婚证明,由户籍所在地县(区)民政部门出具,有效期3个月。离婚未再婚的,须提供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及面签未婚声明;丧偶未再婚的,须提供丧偶证明,并当面签署未婚声明。

3、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须本人办理。委托他人代办时,由缴存单位出具委托证明(委托书注明代办人的姓名及身份证号码),并加盖公章。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由他人代办时,款项转入职工本人的银行卡或存折内。

4、职工申请“逐年冲还贷”业务后,不能办理柜面提取业务。

办理程序:申请→受理→审批→银行办理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3个工作日内办结

办理地点:各县(市、区)所属管理部及业务承办银行公积金专柜

 

 

(二)、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

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按照下列不同情形提交材料(a4复印件各1份,同时提供原件以供验证)

1、《莆田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转移)申请表》(一式两份)

2、身份证

3、婚姻状况证明

4、民政部门发放的城镇最低生活保障证明

5、同名的银行储蓄卡或存折

提取次数:每年提取一次。

提取额度:夫妻双方全额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的余额(留到百元)。

提取方式:转入提取人个人银行账户。

注意事项

1、结婚证与身份证上的信息不符,必须到民政部门办理更正手续;如夫妻户籍关系在一起的,且身份证号码与户口簿上号码一致的,另提供户口簿;已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无需更正结婚证;转业退伍军人,用军人证件办理结婚证,无需更正结婚证。未婚证明,由户籍所在地县(区)民政部门出具,有效期3个月。离婚未再婚的,须提供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及面签未婚声明;丧偶未再婚的,须提供丧偶证明,并当面签署未婚声明。

2、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须本人办理。委托他人代办时,由缴存单位出具委托证明(委托书注明代办人的姓名及身份证号码),并加盖公章。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由他人代办时,款项转入职工本人的银行卡或存折内。

3、职工申请“逐年冲还贷”业务后,不能办理柜面提取业务。

办理程序:申请→受理→审批→银行办理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3个工作日内办结

办理地点:各县(市、区)所属管理部及业务承办银行公积金专柜

 

 

(三)、职工本人或配偶、子女、双方父母发生特殊疾病

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按照下列不同情形提交材料(a4复印件各1份,同时提供原件以供验证)

1、《莆田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转移)申请表》(一式两份)

2、身份证

3、婚姻状况证明

4、提取人与患者之间关系的证明

5、夫妻双方收入证明(缴存职工不用提供)

6、县级以上医院特殊病症的诊断证明

7、提取人单位出具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证明

8、同名的银行储蓄卡或存折

职工本人、配偶、子女、双方父母发生重大疾病(省级劳动和社会保障、卫生、财政部门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种),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职工及配偶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提取额度:不超过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扣除医疗保险支付部分后的余额。

提取方式:转入提取人个人银行账户。

注意事项

1、结婚证与身份证上的信息不符,必须到民政部门办理更正手续;如夫妻户籍关系在一起的,且身份证号码与户口簿上号码一致的,另提供户口簿;已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无需更正结婚证;转业退伍军人,用军人证件办理结婚证,无需更正结婚证。未婚证明,由户籍所在地县(区)民政部门出具,有效期3个月。离婚未再婚的,须提供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及面签未婚声明;丧偶未再婚的,须提供丧偶证明,并当面签署未婚声明。

2、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须本人办理。委托他人代办时,由缴存单位出具委托证明(委托书注明代办人的姓名及身份证号码),并加盖公章。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由他人代办时,款项转入职工本人的银行卡或存折内。

3、职工申请“逐年冲还贷”业务后,不能办理柜面提取业务。

办理程序:申请→受理→审批→银行办理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3个工作日内办结

办理地点:各县(市、区)所属管理部及业务承办银行公积金专柜

 

 

(四)、离(退)休

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按照下列不同情形提交材料(a4复印件各1份,同时提供原件以供验证)

1、《莆田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转移)申请表》(一式两份)

2、身份证

3、离(退)休证明

4、同名的银行储蓄卡或存折

提取方式:转入提取人个人银行账户。

注意事项:

1、有未结清住房公积金自然人担保贷款,需结清贷款后,再办理退休提取。

2、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须本人办理。委托他人代办时,由缴存单位出具委托证明(委托书注明代办人的姓名及身份证号码),并加盖公章。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由他人代办时,款项转入职工本人的银行卡或存折内。

3、职工申请“逐年冲还贷”业务后,不能办理柜面提取业务。

办理程序:申请→受理→审批→银行办理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3个工作日内办结

办理地点:各县(市、区)所属管理部及业务承办银行公积金专柜

 

 

(五)、职工辞职、辞退、服刑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按照下列不同情形提交材料(a4复印件各1份,同时提供原件以供验证)

1、《莆田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转移)申请表》(一式两份)

2、身份证

3、辞职批文或解除合同关系证明

4、同名的银行储蓄卡或存折

提取次数:辞职的职工,2年内不得办理辞职提取业务。

提取方式:转入提取人个人银行账户。

注意事项

1、企业的职工、行政事业的聘用人员辞职(离职),提供缴存单位出具的辞职(离职)证明;行政机关单位的干部或职工辞职,提供单位或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辞职批准文件。

2、服刑人员在服刑期间,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出具法院判决书、服刑人员提取委托书(委托书内容须注明提取公积金的去向,本人签字手印、服刑所在地监狱部门的见证、原单位盖公章)、身份证、被委托人的的身份证。

3、职工如有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按揭(抵押)贷款,不能办理。

4、职工在原单位辞职后,在本市辖区内的新工作单位已设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须办理公积金账户合并。

5、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须本人办理。委托他人代办时,由缴存单位出具委托证明(委托书注明代办人的姓名及身份证号码),并加盖公章。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由他人代办时,款项转入职工本人的银行卡或存折内。

6、职工申请“逐年冲还贷”业务后,不能办理柜面提取业务。

办理程序:申请→受理→审批→银行办理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3个工作日内办结

办理地点:各县(市、区)所属管理部及业务承办银行公积金专柜

(六)、出境定居

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按照下列不同情形提交材料(a4复印件各1份,同时提供原件以供验证)

1、《莆田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转移)申请表》(一式两份)

2、身份证(身份证注销的,原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出具迁出证明)

3、出境定居证明

4、护照

5、同名的银行储蓄卡或存折

提取方式:转入提取人个人银行账户。

注意事项

1、职工如有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按揭(抵押)贷款,不能办理。

2、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须本人办理。委托他人代办时,由缴存单位出具委托证明(委托书注明代办人的姓名及身份证号码),并加盖公章。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由他人代办时,款项转入职工本人的银行卡或存折内。

3、职工申请“逐年冲还贷”业务后,不能办理柜面提取业务。

办理程序:申请→受理→审批→银行办理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3个工作日内办结

办理地点:各县(市、区)所属管理部及业务承办银行公积金专柜

 

 

(七)、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

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按照下列不同情形提交材料(a4复印件各1份,同时提供原件以供验证)

1、《莆田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转移)申请表》(一式两份)

2、提取申请人身份证

3、单位出具提取的委托证明(含提取人与死亡职工的关系)

4、职工死亡证明(火化证或死亡销户的户籍证明)

5、提取申请人同名的银行储蓄卡或存折

注:职工死亡,由继承人或法定受益人提取死亡职工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经公证的继承或遗赠,须另提供经公证继承或遗赠证明。无法提供证明,死者的公积金余额划入缴存单位银行账户,由缴存单位负责处理。

提取方式:转入继承人或法定受益人的个人银行账户。

注意事项

1、职工如有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按揭(抵押)贷款,不能办理。

2、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须本人办理。委托他人代办时,由缴存单位出具委托证明(委托书注明代办人的姓名及身份证号码),并加盖公章。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由他人代办时,款项转入职工本人的银行卡或存折内。

3、职工申请“逐年冲还贷”业务后,不能办理柜面提取业务。

办理程序:申请→受理→审批→银行办理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3个工作日内办结

办理地点:各县(市、区)所属管理部及业务承办银行公积金专柜

 

 

(八)、职工调到外省工作

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按照下列不同情形提交材料(a4复印件各1份,同时提供原件以供验证)

1、《莆田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转移)申请表》(一式两份)

2、身份证

3、工作调动证明

4、同名的银行储蓄卡或存折

注:如要转移到异地住房公积金中心,按职工本省内工作调动的转移提供材料。

提取方式:转入提取人个人银行账户。

注意事项

1、职工如有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按揭(抵押)贷款,不能办理。

2、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须本人办理。委托他人代办时,由缴存单位出具委托证明(委托书注明代办人的姓名及身份证号码),并加盖公章。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由他人代办时,款项转入职工本人的银行卡或存折内。

3、职工申请“逐年冲还贷”业务后,不能办理柜面提取业务。

办理程序:申请→受理→审批→银行办理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3个工作日内办结

办理地点:各县(市、区)所属管理部及业务承办银行公积金专柜

 

 

转移

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按照下列不同情形提交材料(a4复印件各1份,同时提供原件以供验证)

(一)、职工本市内工作调动或多账户,公积金账户转移

1、《莆田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转移)申请表》(一式两份)

2、身份证

将原账户内的公积金转入新工作单位的个人缴存账户内。

(二)、职工本省内工作调动,公积金账户转移

1、《莆田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转移)申请表》(一式两份)

2、身份证

3、工作调动证明

4、新工作地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公积金接收证明或缴存凭证

将原账户内的公积金转入新工作单位的个人缴存账户内。

注意事项

1、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须本人办理。委托他人代办时,由缴存单位出具委托证明(委托书注明代办人的姓名及身份证号码),并加盖公章。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由他人代办时,款项转入职工本人的银行卡或存折内。

2、职工申请“逐年冲还贷”业务后,不能办理柜面提取业务。

办理程序:申请→受理→审批→银行办理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3个工作日内办结

办理地点:各县(市、区)所属管理部及业务承办银行公积金专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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