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理转入办事指南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理[转入]
1.实施单位: 漳州市劳保分中心
2.事项类别: 公共服务
3.事项编码: 35060032010001012020004
4.法定依据: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09]66号);
2)《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187号);
3)《人社部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厅发[2014]25号)。
5.办理流程: 受理→标准审查→办结
6.特殊环节名称:无 特殊环节时限:无
7.申报材料:
1)《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统筹内);
2)《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接续申请表》;
3)本人身份证或者户口簿;
4)部队出具的《未就业随军配偶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未就业随军配偶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未就业随军配偶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需提供)。
8.办事时限:
法定时限:3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
9.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10.联系信息
10.1窗口电话:2892055
行政救济服务热线:2872052
10.2投诉电话:2026633
10.3行政服务中心网址/表格下载/网上申报:www.zzsldbzj.gov.cn
行政服务中心地址:芗城区新浦路与元光南路交叉路口社会保险服务中心二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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