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补缴核定办事指南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补缴核定
1.实施单位: 漳州市劳保分中心
2.事项类别: 公共服务
3.事项编码: 35060032010001011000005
4.法定依据:
1)《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劳动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新参保企业及职工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若干问题的补充通知》(闽政办[2001]231号);
2)《关于新参保企业及其职工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闽劳社文[2002]文252号);
3)《福建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参保职工缴费工资和视同缴费年限确认工作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闽劳社文[2004]48号);
4)《关于明确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征收及经办有关问题的通知》(闽劳社文[2009]173号)
5.办理流程: 受理→标准审查→办结
6.特殊环节名称:无 特殊环节时限:无
7.申报材料:
1)《参保单位职工社会保险增加花名册》(一式三份);
2)参保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手册;
3)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或法院出具的法律文书原件及复印件;
4)职工个人档案(通过劳动部门正式招工的职工需提供);
5)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8.办事时限:
法定时限:3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
9.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10.联系信息
10.1窗口电话:2872621、2899011、2899012、2872362
行政救济服务热线:2872052
10.2投诉电话:2026633
10.3行政服务中心网址/表格下载/网上申报:www.zzsldbzj.gov.cn
行政服务中心地址:芗城区新浦路与元光南路交叉路口社会保险服务中心二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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