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市直离休干部医疗费用审核报销办事指南
                            
                        
                        
	  一、项目名称:市直离休干部医疗费用审核报销
	  二、办理依据:市委办《关于市直离休干部医疗统筹管理暂行办法》(宛办〔2003〕33号文件)
	  三、所需资料:
	  (一)个人垫支医疗费的审核报销
	  1、定点医疗机构医疗费专用发票;
	  2、离休干部医疗专用处方。
	  (二)异地居住及外诊病人医疗费的审核报销
	  1、定点医疗机构医疗费专用发票;
	  2、门诊治疗医药费处方;
	  3、转诊转院审批表;
	  4、出、入院证及诊断证明;
	  5、医疗费用清单;
	  6、病历复印件。
	  四、办理流程及时间分配:
	
	  五、办理时限:
	  政策规定:1、个人垫支医疗费报销,每季度末20-30号;及外诊医疗费报销,随时受理。
	  服务承诺:按政策规定及时办理。
	  六、办公地址及联系电话:
	  办公地址:兴隆路人力资源大厦6楼603房间主办科室:6315795963178009(离休办)
	  监督电话:63136209(纪检监察室)
            
                        
                    
                    
                    
                    
                        声明:本站原创文章所有权归无忧保所有,转载务必注明来源;
                        转载文章仅代表原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有侵权、违规,请联系qq:107049108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