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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市直离休干部医疗费用审核报销办事指南

2017-07-29 08:00:02 无忧保
  一、项目名称:市直离休干部医疗费用审核报销   二、办理依据:市委办《关于市直离休干部医疗统筹管理暂行办法》(宛办〔2003〕33号文件)   三、所需资料:   (一)个人垫支医疗费的审核报销   1、定点医疗机构医疗费专用发票;   2、离休干部医疗专用处方。   (二)异地居住及外诊病人医疗费的审核报销   1、定点医疗机构医疗费专用发票;   2、门诊治疗医药费处方;   3、转诊转院审批表;   4、出、入院证及诊断证明;   5、医疗费用清单;   6、病历复印件。   四、办理流程及时间分配:   五、办理时限:   政策规定:1、个人垫支医疗费报销,每季度末20-30号;及外诊医疗费报销,随时受理。   服务承诺:按政策规定及时办理。   六、办公地址及联系电话:   办公地址:兴隆路人力资源大厦6楼603房间主办科室:6315795963178009(离休办)   监督电话:63136209(纪检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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