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医疗和生育保险基金征缴 |
事项内容 |
单位或个人参保缴费 |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衡政发[2000]5号文件《衡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
湘劳社发[2003]146号文件《湖南省城镇灵活就业人员试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
条件 |
本市行政区域内市直所有城镇用人单位,包括企业(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和市直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灵活就业人员。 |
受理时间 |
每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
申请材料 |
1、新参保单位:填报《衡阳市职工医疗、生育保险参保单位申请登记表》和《衡阳市职工医疗、生育保险参保人员花名册》并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上年度财务年报、单位职工劳动合同、最近一个月工资发放表(原件及复印件),参保职工登记信息和电子表格等。
2、用人单位异动:1、新进人员填报《衡阳市职工医疗、生育保险参保人员异动申请表》,并提供劳动合同及招聘录取通知书。2、人员减少异动,提供死亡证明、解除劳动关系证明、退休审批待遇表原件。
3、新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填报《衡阳市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申请登记表》,提供参保人身份证复印件、改制置换、解除劳动合同等证明。 |
申请表格
(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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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机关 |
衡阳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二楼医保办事大厅单位参保、异动窗口。8867030 |
决定机关 |
衡阳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征缴科 8867040 |
办事程序 |
新参保单位填写《衡阳市职工医疗、生育保险参保单位申请登记表》,到征缴科初审、稽核科复审。分管征缴的主管领导签字后到医保办事大厅单位参保、异动窗口办理相关手续。
用人单位人员异动应于每月20日前到市医保办事大厅单位参保、异动窗口打印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基金结算单,并及时缴纳当月医疗保险费。
灵活就业人员到医保办事大厅灵活就业人员业务窗口填报《衡阳市城镇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申请登记表》,并凭市医保中心打印的《灵活就业人员基金收缴单》,五个工作日内到建设银行缴纳医保费。 |
办结时限 |
即时办理 |
政策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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