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医疗生育保险参保单位缴费基数年度审核 |
事项内容 |
医疗生育保险参保单位缴费基数年度审核 |
法律依据 |
1、《社会保险征缴暂行条例》(1999年国务院259号);
2、《社会保险稽核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6号);
3、《关于规范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险中心函【2006】60号);
4、《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201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0号);
5、《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4】8号) |
条件 |
衡阳市城镇职工医疗生育保险参保单位 |
受理时间 |
每年2至3月的每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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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
1、参保单位职工花名册。
2、参保单位劳资报表。
3、参保单位上年度财务报表(含明细表)。 |
申请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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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机关 |
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院
医保办事大厅(2楼)2号窗口 电话:8867030
审计稽核科(4楼)(409办公室)电话:8867152 |
决定机关 |
衡阳市医保中心 |
办事程序 |
1、参保单位专管员在医保办事大厅2号窗口导入本单位参保职工花名册及个人缴费基数和《缴费基数申报审核表》。
2、参保单位专管员持上年度财务报表(含明细表)、劳资表及经公示的个人缴费基数签字表到市医保中心审计稽核科。
3、市医保中心审计稽核科对参保单位申报的相关缴费基数资料进行初审。
4、市医保中心财务科对参保单位申报的相关缴费基数资料进行复审。 |
办结时限 |
60个工作日 |
政策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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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医疗生育保险参保单位缴费基数年度审核业务办理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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