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参保单位离退休人员异动审批 |
事项内容 |
离退休人员减少 |
法律依据 |
1、《关于印发衡阳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养老保险实行办法的通知》(衡政发[1995]96号
2、《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办法(试行)通知》(湘政发[1996]3号
3、《关于转发<关于省直差额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逐步实施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通知>》(衡劳社发[2003]16号)
|
条件 |
参保单位离退休人员死亡 |
受理时间 |
即时 |
申请材料 |
火化证明书或死亡证明等相关资料复印件(但应同时携带原件认定) |
申请表格
(下载) |
衡阳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人员异动情况表.xls |
受理机关 |
606室 608室 电话:8867064 8867065 |
决定机关 |
603室 电话:8867265 |
办事程序 |
参保单位申报→审计稽核科受理初审→业务科复审→副处长审批 |
办结时限 |
即时 |
政策说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