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个人账户查询单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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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内容 |
根据参保人员的申请,为其打印个人账户查询单 |
法律依据 |
《社会保险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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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件 |
身份证原件或经单位盖章确认的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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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时间 |
周一至周四全天,周五上午
上午 8:00-12:00
下午 14:30-17:30(冬季)
15:00-18:00(夏季) |
申请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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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表格
(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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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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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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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程序 |
二楼社保办事大厅10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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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结时限 |
即时办结。10人以上的批量业务,请提前预约 |
政策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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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个人账户查询单打印业务办理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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