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名称 | 社保局 |
事项名称 | 未成年人意外伤害门诊医疗费用报销业务 |
服务对象 | 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未成年人 |
办理依据 | 相关法律法规 |
办理条件 | 符合条件者 |
办理程序 | 第一步:社保局一楼大厅15—17号柜办理初审及复核。 第二步:社保局一楼大厅基金科柜台办理结算。 (注:必须在当年度的12月25日前报销完毕) |
所需材料 | 1.门诊病历记录、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复印件各一份) 2.有效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3.医院疾病证明书(原件) 4.本人《医疗证》、ic卡 5.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联系方式 | 0772-2836357(社保局医疗保险待遇科);12333(劳动保障热线) |
附件信息 | 此文档没有附件! |
手工办理方式 | |
受理部门 | 柳州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
受理地点 | 柳州市北站路27号 |
受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上午9点到12点,下午1点到5点 |
资料转递途径 | 个人资料送审 |
办理期限 | 常年办理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免费 |
网上办理方式 | |
系统名称 | |
链接地址 | |
资料转递途径 | 个人资料送审 |
办理期限 | 常年办理 |
备注 |
柳州市:未成年人意外伤害门诊医疗费用报销业务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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