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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市:社会保险注销登记办事指南

2017-07-30 08:00:02 无忧保

 社会保险注销登记办事指南

受理科室:保险关系科

事项类型

非行政许可事项

事权级别

市直

办事依据

1.《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劳动部令第1号);2.贯彻实施《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和《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社保函〔1999〕118号);3.《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

办事对象

参保单位

办理条件

已办理税务和工商注销登记,尚未办理社会保险注销登记。

所需材料

1.《社会保险注销登记表》(一式两份);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核准注销登记通知书》(企业、个体户)或有关批准注销文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复印件一份);3.地方税务局核发的关于准予核销的《税务事项通知书》(复印件一份);4.《社会保险登记证》原件;5.复印件要求A4纸规格并加盖参保单位公章。

承诺期限

15天

法定期限

15天

业务表格

《社会保险注销登记表》

收费标准及依据

免费

窗口办事流程

1.单位填报《社会保险注销登记表》(一式两份),持所需材料向社保局经办窗口申请办理社会保险注销登记手续;2.经办人员受理,查核缴费情况,审核后回收《社会保险登记证》原件,并通知单位前来领取已审核的《社会保险注销登记表》。

网上办理流程

权力运行流程

受理(7号窗口)—审核(陈伟杰)

办事窗口

城新路怡景大厦5楼社保经办大厅7号窗口(0768-2351702)

常见问题解答

监督电话

0768-2275199

备注

若单位原有欠费的,应先补缴欠缴的社保费

           

 

标签:   社会保险社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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