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社保网 0571-22931819

潮州市:职工生育保险登记办事指南

2017-07-30 08:00:02 无忧保

 职工生育保险登记办事指南

受理科室:生育保险审核科

事项类型

非行政许可事项

事权级别

市直

办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三条至第五十六条);2.《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619号,2012年4月28日);3.《潮州市职工生育保险暂行规定》(潮府〔2007〕34号);4.《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省十二届人代会第七次会议,2014年3月27日)

办事对象

参保单位职工

办理条件

1.用人单位及其职工按照规定已参加生育保险且连续参保缴费12个月以上(包含12个月),申报时仍连续参保缴费;2.发生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之日起1年内申报;3.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符合国家、省人口与计划生育相关规定。

所需材料

(一)女职工申报生育保险待遇的材料:1.《潮州市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一式两份);2.《计划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3.《婴儿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4.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一份);5.生育或终止妊娠的诊断证明原件及医疗费票据原件。(二)女职工申报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所需材料:1.计划生育手术证明书原件;2.医疗费收据原件;3.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正反面)。(三)男职工申报看护津贴费所需材料:1.《计划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婴儿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3.《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4.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正面反复印件一份)。

承诺期限

20个工作日

法定期限

30天

业务表格

《潮州市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

收费标准及依据

免费

窗口办事流程

1.填报《潮州市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一式两份);2.按要求收集、整理所需资料,复印件要求A4纸规格;3.持相关资料到生育保险审核科办理相关手续;4.经办人员现场受理,明确答复是否符合申报条件,同时核查材料是否齐全;5.经审批同意后,生育保险待遇拨付到申报人银行账户;6.20个工作日后申报人前来领取《潮州市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回执。

网上办理流程

权力运行流程

受理(丁庆粧)—审核(庄乙聪)—审批(蔡立明)

办事窗口

城新路怡景大厦3楼生育保险审核科(0768-2264789)

常见问题解答

监督电话

0768-2275199

备注

 

标签:   生育保险保险保险登记职工生育保险职工生育  

声明:本站原创文章所有权归无忧保所有,转载务必注明来源;
转载文章仅代表原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有侵权、违规,请联系qq:1070491083。

个人社保网 全国统一客服专线: 0571-22931819

//staticpc.shebaoonlin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