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休、二等以上革命伤残军人、建国前老工人选择定点医院业务办理指南
办理依据 |
《日照市市直离休人员、老红军、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医疗待遇管理暂行办法》(日照市人民政府令第28号) |
办理条件 |
经批准有日照市市直特保人员医疗证 |
提交材料 |
市直特保人员选择定点医院申请表(选择定点医院必须由本人签字)及电子版 |
办事程序 |
参保单位申报由本人签字的选择定点医疗机构申请表,窗口工作人员受理后进行系统维护。 |
办理时限 |
每年11月16日至12月15日 |
办理地点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大厅21号窗口 |
联系电话 |
0633-8866118 |
收费标准 |
不收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