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变更社会保险登记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变更社会保险登记
管辖范围:市本级城镇企业、事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含农民合同制),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
政策依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
申报条件:缴费单位的以下登记事项之一发生变更时,应当依法向市失业保险所申请办理变更社会保险登记:1、单位名称;2、住所或地址;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4、单位类型;5、组织机构统一代码;6、主管部门;7、隶属关系;8、开户银行帐号;9、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事项。
申报材料:1、变更社会保险登记申请书;2、工商变更登记表和工商执照或有关机关批准或宣布变更证明;3、社会保险登记证;4、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资料。
办理程序:1、缴费单位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或有关机关批准或宣布变更之日起30日内,到市失业保险所申请办理变更社会保险登记,并提交申报材料;2、申请变更登记单位提交材料齐全的,由市失业保险所发给社会保险变更登记表,并由变更登记单位依法如实填写,经市失业保险所审核后,归入缴费单位社会保险登记档案;3、社会保险变更登记的内容涉及社会保险登记证内容需作更改的,市社会保险局应当收回原社会保险登记证,并按更改后的内容,重新核发社会保险登记证。
办理权限:市失业保险所审批
办理时限: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结。
承办部门:承德市西大街双柳小区12号楼33号,承德市失业保险所,电话:21844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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