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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市:市区《就业失业登记证》办理指南

2017-07-31 08:00:02 无忧保
  1、服务对象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以下失业人员:   (1)从各类学校毕(肄)业人员;   (2)从各类用人单位就业转失业人员;   (3)个体工商户业主、私营企业或民办非企业业主因停业、破产停止经营的失业人员;   (4)灵活就业转失业人员;   (5)承包土地被征用的失业人员;   (6)未纳入国家统一安置的复转军人没有实现就业的人员;   (7)刑满释放、假释、监外执行或解除劳动教养未实现就业的人员;   (8)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和其他非本地户籍人员在常住地稳定就业满6个月以上的失业人员。   2、办理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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