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名称 | 社保局 |
事项名称 | 中区直参保单位办理失业保险金审核 |
服务对象 | 中区直参保单位 |
办理依据 | 相关法律法规 |
办理条件 | 符合条件者 |
办理程序 | 参保单位在柳州市,参保缴费在自治区社保局的中区直参保单位,将失业保险关系转入本市领取失业保险金待遇的。 第一步:参保单位带《委托核发失业保险金待遇证明》到失业保险待遇科(北站路社保一楼大厅29-30号窗)进行接收函的开具; 第二步:参保单位填写《柳州市失业保险待遇审核申请登记表》(有档案的3份,无档案的2份)、《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2份)、《委托核发失业保险金待遇证明》后,到转移接续科(金秋大厦10楼)进行审核,并在上述表格中签字盖章; 第三步:参保单位带上述资料到失业保险待遇(北站路社保一楼大厅29-30号窗)进行审核,请参保单位在审核时请注意失业人员否有档案和是否有柳州市《职工个人缴费手册》; 第四步:将《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失业人员办理失业保险金工行牡丹灵通卡及参加医疗保险情况确认表》交参保单位,并要求参保单位通知失业人员在30日内办理失业登记手续。 |
所需材料 | 1.《委托核发失业保险金待遇证明》(盖有自治区社保局失业部的公章); 2.《职工个人缴费手册》; 3.《柳州市失业保险待遇审核申请登记表》; 4.《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5.参保单位职工有服兵役的,提供服兵役证明材料(当地武装部出具入伍及退伍证明)。注:以上资料需要填写好,并盖上公章。 |
联系方式 | 咨询电话:0772-2806860 |
附件信息 |
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20131230)[.zip, 8.42kb] 柳州市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待遇审核申请登记表[.zip, 8.33kb] |
手工办理方式 | |
受理部门 | 柳州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
受理地点 | 柳州市北站路27号 |
受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上午9点到12点,下午1点到5点 |
资料转递途径 | 单位资料送审 |
办理期限 | 常年办理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免费 |
网上办理方式 | |
系统名称 | |
链接地址 | |
资料转递途径 | 单位资料送审 |
办理期限 | 常年办理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