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名称 | 社保局 |
事项名称 | 办理农民工一次性生活补助金领取 |
服务对象 | 参保人员 |
办理依据 | 相关法律法规 |
办理条件 | 符合条件者 |
办理程序 | 失业保险中农民工的定义:按文件规定,在1991年1起参保单位为农民工缴费失业保险费,个人不缴费。 失业人员接到原单位的通知后,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60天内到失业保险待遇科(北站路社保局一楼大厅25-27号窗)申领农民工一次性生活补助。 第一步:失业人员凭《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在60天内到(北站路27号)柳州市医保中心一楼大厅25-27号失业保险专柜办理失业登记手续; 第二步:办理失业登记后,次月依法享受失业保险金。(注:失业保险金一次性拨付至失业人员提供的银行卡上)。 |
所需材料 | 1.《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下联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银行卡原件复印件 (注:身份证及银行卡请复印在一张a4纸上,需两份) |
联系方式 | 咨询电话:0772-2806860 |
附件信息 | 此文档没有附件! |
手工办理方式 | |
受理部门 | 柳州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
受理地点 | 柳州市北站路27号 |
受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上午9点到12点,下午1点到5点 |
资料转递途径 | 个人资料送审 |
办理期限 | 常年办理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免费 |
网上办理方式 | |
系统名称 | |
链接地址 | |
资料转递途径 | 个人资料送审 |
办理期限 | 常年办理 |
备注 |
柳州市:办理农民工一次性生活补助金领取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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