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社保网 0571-22931819

工伤人员护理费公布上调方案 最高上调275.5元

2016-10-04 08:00:07 无忧保

记者昨天从北京市人力社保局获悉,自本月起,工伤人员护理费将上调。其中,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护理费低于2611.5元的,调整到2611.5元,比去年的2336元提高275.5元。

按照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发布的《关于北京市2013年调整工伤人员护理费的通知》,经北京市政府批准,决定对因工致残1—4级的工伤人员的生活护理费进行调整。调整范围为2012年12月31日前享受生活护理费待遇的工伤人员,自本月1日起执行。

根据调整方案,工伤人员护理费用将按照不同情况,采用“分档”上调的形式。按照生活部分、大部分、完全不能自理的三个层级,分别规定最低护理费标准。

据悉,去年三个档次的标准分别为1401.6元、1868.8元、2336元。和去年相比,分别增加了165.3元、220.4元、275.5元。和往年相比,调整的力度有所增加。

调整方案

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护理费低于2611.5元的,调整到2611.5元;

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护理费低于2089.2元的,调整到2089.2元;

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护理费低于1566.9元的,调整到1566.9元。

调整范围

因工致残1—4级、在2012年12月31日前享受生活护理费待遇的工伤人员。

(原标题:工伤人员护理费最高上调275.5元)

来自网络

标签:     

声明:本站原创文章所有权归无忧保所有,转载务必注明来源;
转载文章仅代表原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有侵权、违规,请联系qq:1070491083。

个人社保网 全国统一客服专线: 0571-22931819

//staticpc.shebaoonlin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