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社保网 0571-22931819

如何办理镇保人员积累帐户资金划转

2016-10-10 08:00:09 无忧保

一、受理范围

    镇保人员发生医疗费自负困难,或者参加农村合作医疗或者区县门急诊医疗统筹,当年帐户资金不足支付的,可申请将积累帐户资金部分转为当年帐户资金。

二、如何办理

    1、参保人可携带有效证件(身份证、户口簿等)、《社保卡》或《医保卡》向定点区县医保中心申请将积累帐户资金部分转为当年帐户资金。

    2、办理积累帐户资金划转时,参保人应填写《上海市小城镇医疗保险帐户资金划转申请表》,区县医保中心在参保人签字确认后,可予以当场办结。

    3、参保人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被委托人在办理时另需携带本人及参保人的有效证件(身份证、户口簿等)。

标签:   办理  

声明:本站原创文章所有权归无忧保所有,转载务必注明来源;
转载文章仅代表原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有侵权、违规,请联系qq:1070491083。

个人社保网 全国统一客服专线: 0571-22931819

//staticpc.shebaoonlin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