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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生育保险待遇

2016-10-12 08:00:10 无忧保

  1、灵活就业人员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2)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本人已参加生育保险并已连续足额缴费满10个月以上。

  2、灵活就业人员生育保险待遇如下:

  (1)女职工本人:包括门诊产前检查、分娩、生育并发症、计划生育手术等发生的符合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和一次性营养补助费、生育津贴

  (2)男职工本人:计划生育手术发生的符合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

  (3)参保男职工配偶为无业人员的:包括门诊产前检查、分娩、流(引)产手术发生的符合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

  (4)参保女职工退休后:包括取出宫内节育器、流(引)产手术发生的符合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

  (5)女职工妇科专项检查。

更多详细信息请查看:【南京生育保险】专题

>>>南京生育保险报销指南

>>>南京生育保险参保指南

标签:   生育保险保险保险待遇育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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