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销比例:
门诊统筹
起付标准:在职职工1200元,退休人员1000元。最高支付限额:在职职工2000元,退休人员3000元。
补助比例:
住院费用
南京住院费用报销比例
大病保险
职工医保:2万元以上(不含2万元,下同)至4万元(含4万元,下同)部分,支付60%;4万元以上至6万元部分,支付65%;6万元以上至8万元部分,支付70%;8万元以上至10万元部分,支付75%;10万元以上部分,支付80%。
报销范围:
门诊统筹:
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参保人员门诊统筹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起付标准以下的费用由参保人员个人支付;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费用,由统筹基金和个人共同分担。
住院费用:
参保人员发生的住院费用,一个自然年度内,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18万元。起付标准和乙类药品、诊疗项目、服务设施个人按比例负担部分及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外的费用,先由个人自付,其余费用由统筹基金和个人共同分担。
大病保险:
参保人员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大学生为一个学年),发生的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内的职工医保住院和门诊特定项目,在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基础上,个人自付费用超过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以上部分,由大病保险按规定予以支付。
南京家庭病床待遇标准及费用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