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社保网 0571-22931819

南京城镇居民医保费用如何结算

2016-10-12 08:00:10 无忧保

【导语】:居民看病或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如何结算?参保居民转外地医院治疗,发生医疗费用如何结算?

  居民看病或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如何结算?

  参保居民看病或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凭“南京市民卡”直接与医院结算。个人只需付清自付自理费用,统筹基金支付部分不需个人垫付,由市医保中心与医院结算。

  注意:居民在非医保定点医院或未刷“南京市民卡”发生的医疗费用以及医保范围外的医疗费用均由个人自理。

  参保居民转外地医院治疗,发生医疗费用如何结算?

  (1)办理登记备案。因病情确需转往外地医院(限北京、上海)就诊的,须由本市三级医院主任医师会诊,并填写《转外地就诊申请表》,经医院医保办审核盖章后,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劳动保障所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2)医疗费用结算。转外地就医发生的住院费用,由本人先行垫付,治疗结束后,凭“南京市民卡”、身份证以及医疗费用发票原件、明细清单、出院小结等到街道劳动保障所办理零星报销。

  注意:未办理登记备案自行到外地医院就诊,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参保人员个人自理。

  参保居民转外地医院治疗,发生医疗费用如何结算?

  (1)办理登记备案。因病情确需转往外地医院(限北京、上海)就诊的,须由本市三级医院主任医师会诊,并填写《转外地就诊申请表》,经医院医保办审核盖章后,到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劳动保障所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2)医疗费用结算。转外地就医发生的住院费用,由本人先行垫付,治疗结束后,凭“南京市民卡”、身份证以及医疗费用发票原件、明细清单、出院小结等到街道劳动保障所办理零星报销。

  注意:未办理登记备案自行到外地医院就诊,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参保人员个人自理。

标签:   医保保费医保费居民医保城镇居民医保  

声明:本站原创文章所有权归无忧保所有,转载务必注明来源;
转载文章仅代表原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有侵权、违规,请联系qq:1070491083。

个人社保网 全国统一客服专线: 0571-22931819

//staticpc.shebaoonlin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