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居民养老保险转入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办理流程。
居民养老保险转接企保业务流程
注:居民养老保险是指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企保是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1、转接企保申请登记:参保人员凭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到区(县)农保经办机构办理居民养老保险转接企保登记,填写《南京市居民养老保险转接企保申请表》(详见附件一)。
2、区县农保经办机构审核:区县农保经办机构对转接登记进行审核确认后,生成《南京市居民养老保险与企保转接审核表》(一式三联,以下简称《居转企审核表》,表格内容见附件二),由转接人在《居转企审核表》签字确认,区县农保经办机构审核签章后自留一联,另两联返还至转接人,由转接人将表交至其企保关系所在区县(单位参保的人员到单位注册地所在区县;灵活就业人员到现户籍所在区县,下同)社会保险征缴经办机构审核。
3、社会保险征缴经办机构审核:区县社会保险征缴经办机构对《居转企审核表》进行审核,签章后保留一联,一联返还转接人。每月24日(法定休假日往后顺延,下同)及月底一天半不对外办理居民养老保险转接企保审核业务。
4、转接数据结算:市、区县农保经办机构对已经区县社会保险征缴经办机构审核的转接数据于每月24日进行结算(居民养老保险关系在老五县的,由区县农保经办机构直接进行数据结算;居民养老保险关系在江南八区的,由市农保经办机构进行数据结算,下同),并将审核确定的居民养老保险折算金额划至社会保险征缴经办机构指定银行账户。25日后办理的转接业务于下月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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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养老保险转接居民养老保险办理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