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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生育保险不予报销范围

2016-10-13 08:00:14 无忧保

【导语】:南京生育保险不予报销的范围罗列如下。

  生育保险不予支付的范围

  (一)下列情形发生的医疗费用,基金不予支付:

  1、就医时未按规定使用《社会保障卡》;

  2、非本市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抢救除外);

  3、在国外或港澳台地区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4、治疗各种不育(孕)症、性功能障碍等;

  5、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

  6、新生儿的医疗费用。

  (二)下列情形发生的医疗费用、生育津贴及一次性营养补助费,基金不予支付

  1、违反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2、非法选择胎儿性别、自杀、自残、斗殴、酗酒、吸毒等原因造成妊娠终止的;

  3、异位妊娠、葡萄胎等原因致妊娠终止的;

  4、交通事故、医疗事故、药事事故等致妊娠终止,有第三方赔偿责任的;

  5、不符合生育保险规定支付范围和标准的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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