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劳动保障局职工退休审批办事指南 2017-07-31
一、材料申报 (一)职工正常退休需提供的材料 1、《职工退休申请表》一式三份; 2、真实完整的人事档案; 3、原始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 4、社保局出具
保你社保不断缴
0571-22931819
一、材料申报 (一)职工正常退休需提供的材料 1、《职工退休申请表》一式三份; 2、真实完整的人事档案; 3、原始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 4、社保局出具
依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第259号令) 办事程序:填写社会保险登记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即时受理;符合规定予以登记并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对涉及社会保险登记事项需作更
一、领取参保登记表 1、《社会保险登记表》二份 2、《人员花名册》一份(复印可用) 3、《人员申报汇总登记表》一份 上述三表认真填写后加盖单位公章。报送表格时
1、市内门诊和住院。离休干部门诊、住院时,先从个人帐户支付费用;个人帐户不足支付的,由离休干部本人凭病历、处方刷卡记帐就诊。离休干部凭《离休干部医疗证》和ic卡到定点医院门诊就医,门诊要用复
一、办理程序: 1、本人申请异地安置,离休干部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 2、选择现居住地两所不同级别的医院作为自己的定点医院,两所医院必须是现居住地医保中心的定点医院,医院必
一、报告 企业发生事故,由职工本人或单位报告,首次报告可采取口头或电话方式,但在事故发生后的48小时之内必须以书面形式报告劳动局工伤科和市医保中心工伤科。 二、就诊治疗
一、依据 《安徽省失业保险规定》、《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 二、发放条件 1、凭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并履行义务满一年以上;
一、征缴 参保单位每月5日至20日到市医保中心结算科核对当月缴费基数,填写《安徽省社会保险缴费申报表》,盖“缴费基数审核专用章”后到市地税局征缴大厅缴纳医疗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