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办事指南 2017-07-31
申请范围: 自设立之日起两年内,且生产经营不稳定、职工月平均工资水平等于或低于上一年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80%的单位。超过两年且经济效益差、职工月平均工资水平等于或低于上一年全市职工月
保你社保不断缴
0571-22931819
申请范围: 自设立之日起两年内,且生产经营不稳定、职工月平均工资水平等于或低于上一年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80%的单位。超过两年且经济效益差、职工月平均工资水平等于或低于上一年全市职工月
申请范围: 自设立之日起两年内,且生产经营不稳定、职工月平均工资水平等于或低于上一年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80%的单位。超过两年且严重亏损、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水平等于或低于上一年全市职工
申请范围: 原单位需为已经离开单位的个人补缴住房公积金且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不在原单位的。 办理场所: 补缴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地或补缴单位所在地的上海市公积金管理
申请范围: 正常缴存单位为职工补缴住房公积金超过12个月的。 办理场所: 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地的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和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
申请范围: 正常缴存单位为职工补缴住房公积金不超过12个月(含12个月)的。 办理场所: 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地的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 办理要件:
办理要求: 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工资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理住房公积金汇缴手续。 办理场所: 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地的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 办理要件:
申请条件: 贷款已结清。 办理场所: 上海市住房置业担保有限公司业务网点。 办理要件: 1、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借款人可以委托其配偶、直系血亲或
申请办理人员: 借款人。 办理场所: 原住房公积金贷款放款银行网点。 办理要件: 贷款经办行通知借款人在约定时间带好身份证、具备贷款账号的证明材料(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