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市:养老保险清帐及丧葬费抚恤金发放办事指南 2017-07-31
事项名称:养老保险清帐及丧葬费抚恤金发放 办理机构:退休管理科 办理地址: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大厅 联系电话:0454-3986608 所需材料: (一
保你社保不断缴
0571-22931819
事项名称:养老保险清帐及丧葬费抚恤金发放 办理机构:退休管理科 办理地址: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大厅 联系电话:0454-3986608 所需材料: (一
事项名称:养老保险退收 办理机构:待遇审核科 办理地址: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大厅 联系电话:0454-3986613 所需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事项名称:养老金调整补发 办理机构:退休管理科 办理地址: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大厅 联系电话:0454-3986608 办理条件:已领取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
事项名称:养老保险费补收补缴 办理机构:各区养老保险分局、待遇审核科 办理地址: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大厅 联系电话: 东风分局:0454-3986609
养老待遇申办: 符合正常退休条件、因病提前退休条件、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条件或其它政策提前退休条件的参保人,按规定申领退休养老金时,要求申办人填写《养老保险待遇申领表》(单位申报需要盖公
为推动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服务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促进政务公开,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效能,方便缴存单位和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特制定本服务指南。 一、缴存服
一、文件依据 闽人社文〔2013〕139号、闽人社办〔2013〕88号、省厅《审核闽人社文〔2013〕139号注意事项》 二、申请人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年 &nb
一、参保单位登记申报材料 1.城镇各类企业 (1)营业执照正本原件及复印件A4(复印件一式二份) (2)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原件及复印件A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