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养老人员养老待遇终止办事指南 2017-07-30
◆办事项目 养老人员养老待遇终止 ◆办理机构 1、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至参保所在地区(县)社保分中心; 2、纳入社会化管理的灵活就业、停止缴费等养老人员至
保你社保不断缴
0571-22931819
◆办事项目 养老人员养老待遇终止 ◆办理机构 1、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至参保所在地区(县)社保分中心; 2、纳入社会化管理的灵活就业、停止缴费等养老人员至
◆办事项目 首次工伤保险待遇申领 ◆办理机构 1、用人单位至参保所在地区(县)社保分中心; 2、个人至各街道、镇(乡)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或各区(县)社保分中
◆办事项目 工伤复发工伤保险待遇申领 ◆办理机构 1、用人单位至参保所在地区(县)社保分中心; 2、个人至各街道、镇(乡)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或各区(县)社保
◆办事项目 因工死亡工伤保险待遇申领 ◆办理机构 1、用人单位至参保所在地区(县)社保分中心; 2、个人至各街道、镇(乡)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或各区(县)社保
◆办事项目 工伤保险待遇终止 ◆办理机构 1、用人单位至参保所在地区(县)社保分中心; 2、个人至各街道、镇(乡)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或各区(县)社保分中心。
新设立的单位应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 办理要件: 1.《随州住房公积金开户登记申请表》(随州住房公积金网站“www.suizhougjj.c
1.单位办理账户设立 (1)已办理缴存登记的单位,应自办理缴存登记之日起办理职工账户设立手续。 (2)单位新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管理中心业务大厅(或办事处)
单位或个人基本信息发生变动,自发生变更之日起30日内到管理中心业务大厅(或办事处)办理变更登记。 办理要件: 1.单位信息变更提供: (1)证明变更事由的上级主管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