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社会保险登记办事指南 2017-02-25
依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第259号令) 办事程序填写社会保险登记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即时受理;符合规定予以登记并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对涉及社会保险登记事项需作更改的
保你社保不断缴
0571-22931819
依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第259号令) 办事程序填写社会保险登记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即时受理;符合规定予以登记并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对涉及社会保险登记事项需作更改的
申请范围 个人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即被新单位录用的,原单位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也可以通过单位会员综合服务系统连接互联网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到新单位。 办理场所 单位会员
申请范围 住房公积金账户在“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集中封存专户”的个人被单位录用后办理账户转移手续。 办理场所 录用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地的建设银行
一、材料申报 (一)职工正常退休需提供的材料 1、《职工退休申请表》一式三份; 2、真实完整的人事档案; 3、原始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 4、社保局出具
一、依据 《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安徽省失业保险规定》 二、申领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 1、被解除、终止劳动关系前,所在单
申请范围 住房公积金账户在“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集中封存专户”的个人被单位录用后,录用单位也可以通过单位会员综合服务系统连接互联网办理账户转移手续。
一、依据 《失业保险条例》、《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 二、申报条件 所有事业、各类企业单位及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经营性单位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非生产经营性单位自成
申请范围 个人已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但该单位因客观原因不能为其办理或者不为其办理账户转移手续的,个人可以申请委托转移本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 办理场所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各业务网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