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个人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公积金贷款办事指南 2017-02-24
申请条件 1、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 2、申请贷款前6个月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3、借款人家庭没有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债务。 办理场所
保你社保不断缴
0571-22931819
申请条件 1、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 2、申请贷款前6个月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3、借款人家庭没有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债务。 办理场所
部门名称 社保局 事项名称 退休死亡待遇核定及供养人员业务 服务对象
◆办事项目 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封存 ◆办理机构 1、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至参保所在地区(县)社保分中心(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由所在地开业服务机构代
办理场所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各业务网点。 办理要件 1、缴存职工本人办理的,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缴存职工委托其配偶、直系血亲办理的,需提供受托人
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贷款(简称“提取还贷”)方法 1、逐月还款法(简称“月冲”)——从提取还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
部门名称 养老保险科 事项名称 提前退休审批 服务对象 单位、个人
◆办事项目 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启封 ◆办理机构 1、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至参保所在地区(县)社保分中心(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由所在地开业服务机构代
◆办事项目 单位从业人员、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业主及其帮工、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人员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基本信息调整 ◆办理机构 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非正规就业劳动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