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设立在“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集中封存专户”)办事指南 2017-02-25
申请范围 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尚未设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且需补缴的个人。 办理场所 补缴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地的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 办理要件 1、补缴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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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71-22931819
申请范围 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尚未设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且需补缴的个人。 办理场所 补缴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地的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 办理要件 1、补缴单位
申请范围 单位因办公地址变动等原因需要变更住房公积金缴存网点的。 办理场所 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原所在地的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 办理要件填妥并加盖单位
申请范围 组织机构代码不变的情况下,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变更时,应当及时办理账户信息变更手续。 办理场所 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地的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网点或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
申请范围 组织机构代码不变的情况下,单位在发生“联系地址”、“联系电话”、“邮政编码”、“联系人&rdqu
申请范围 个人已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但该单位因客观原因不能为其办理或者不为其办理账户转移手续的,个人可以申请委托转移本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 办理场所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各业务网点
申请范围 住房公积金账户在“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集中封存专户”的个人被单位录用后,录用单位也可以通过单位会员综合服务系统连接互联网办理账户转移手续。
申请范围 住房公积金账户在“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集中封存专户”的个人被单位录用后办理账户转移手续。 办理场所 录用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地的建设银行
申请范围 个人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即被新单位录用的,原单位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也可以通过单位会员综合服务系统连接互联网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到新单位。 办理场所 单位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