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失业保险办事指南 2017-02-23
失业保险费比例、征收 以职工缴费工资为基数,单位缴纳2%,个人缴纳1%(农民合同制工人个人不缴费)。 根据市劳动保障局《转发省劳动保障厅省财政厅省地税局关于发挥社会保险功能扶
保你社保不断缴
0571-22931819
失业保险费比例、征收 以职工缴费工资为基数,单位缴纳2%,个人缴纳1%(农民合同制工人个人不缴费)。 根据市劳动保障局《转发省劳动保障厅省财政厅省地税局关于发挥社会保险功能扶
工伤保险费比例、征收 根据单位所属行业的危险程度和工伤事故发生频率,按单位职工缴费工资总额的0.5%、1%、1.5%三个不同类别,由单位缴纳。 根据市劳动保障局《转发省劳动保
医疗保险费比例、征收 以职工缴费工资为基数,单位缴纳6.3%,个人缴纳2%;困难企业职工经审核允许不设个人帐户,由用人单位按参保人缴费工资的4.8%缴纳。 按照原省劳动保障厅、省地税局的
一、项目名称市直离休干部医疗费用审核报销 二、办理依据市委办《关于市直离休干部医疗统筹管理暂行办法》(宛办〔2003〕33号文件) 三、所需资料 (一)个人垫支医疗费
一、 项目名称单位参加企业养老保险 二、 办理依据 1、《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9号);2、《社会保 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人社部令第20号)。
一、 项目名称养老保险关系转移 二、 办理依据 1、《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豫人社养老
一、法定依据 《四川省失业保险条例》 二、申报条件 1.已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
一、 项目名称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计发 二、 办理依据 1、《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 [2005] 38号); 2、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