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市工伤职工转诊转院办事指南 2017-02-22
工伤职工因伤情需要到上级医院就医的,由原治疗机构提出意见,用人单位填写《工伤职工转诊转院申请表》(表五),报社保局批准。 点击下载 《工伤职工转诊转院申请表(表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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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职工因伤情需要到上级医院就医的,由原治疗机构提出意见,用人单位填写《工伤职工转诊转院申请表》(表五),报社保局批准。 点击下载 《工伤职工转诊转院申请表(表五) 》
用人单位到社保局办理工伤职工待遇申报,需提供以下材料 1、工伤职工身份证及复印件; 2、认定工伤决定书; 3、工伤职工停工留薪确认通知; 4、医疗机构出具的明
工伤职工因伤情复发或需再次入院就医的,由原治疗医疗机构提出意见,用人单位填写《工伤职工旧伤复发治疗报告书》(表七),报社保局批准后再次治疗。 点击下载 《工伤职工旧伤复发治疗报告书(
工伤职工需配置(更换)辅助器具的,到市本级定点医疗机构配置(更换),由用人单位或工伤职工填写《工伤职工残疾辅助器具安装申请表》(表八)并报社保局审核确认。 点击下载 《工伤职工残疾辅
职工因工死亡的,其近亲属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提供以下材料 1、认定工伤决定书; 2、被供养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户口簿; 3、与工亡职工关系证
用人单位职工怀孕后应及时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登记手续,需提供以下材料 1、计划生育服务证原件和复印件;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填写《女职工生育备案表》(表十)
用人单位应在职工生育、流产之日起六个月内到社保局办理职工生育待遇申报,并提供以下材料 1、待遇享受人的身份证; 2、待遇享受人的结婚证; 3、计划生育服务证;
生育职工因急诊等原因在异地或非定点医疗机构生育的,用人单位或本人须在三个工作日内填写《鹰潭市生育保险异地就医审核表》(表十二),报社保局批准后享受待遇。 点击下载 《鹰潭市生育保险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