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购买一手房公积金贷款办理事项服务指南 2017-02-22
设定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条例》(国务院令350号)第3章,《德宏州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德宏州人民政府公告第53号)。 申请条件具有5年内购买自住住房合法手续,或自取得房屋权证时间不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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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条例》(国务院令350号)第3章,《德宏州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德宏州人民政府公告第53号)。 申请条件具有5年内购买自住住房合法手续,或自取得房屋权证时间不超
个人缴存者提取条件符合我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规定的,可以按要求提取账户内的金额。 办理要件 1、个人提交退出缴存申请。 2、个人缴存者住房公积金存在贷款未还清。可每年提取一次住房公积
办理要件 1、自有产权住房《房屋所有权证》或房产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 2、与正规装修公司签订的装饰装修合同、装修概算书及首付款发票(收据)原件及复印件。职工自行装修,提供工程预算表及所需
办理要件 a、租住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的; 1、与住房保障部门签订的《房屋租赁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2、房租支付收据原件及复印件; 3、提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租赁协议签订
工伤职工因伤情需要到上级医院就医的,由原治疗机构提出意见,用人单位填写《工伤职工转诊转院申请表》(表五),报社保局批准。 点击下载 《工伤职工转诊转院申请表(表五) 》
办理要件 1、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供职工的死亡证明(火化证明、销户证明或死亡通知书)原件和复印件。 2、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身份证; 3、出具与死亡职工关系证明(结婚证或户口薄
设定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条例》(国务院令350号)第3章,《德宏州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德宏州人民政府公告第53号) 申请条件购买二手房,购房手续在5年内,或取得房地产权证5年内。
办理要件 1、二级以上医院证明(加盖医院诊断证明专用章); 2、经医保部门或新农合部门出具的结算个人负担证明(加盖医保部门或新农合部门专用章); 3、住院收据(加盖医院收费专用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