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职工办理生育保险《就医确认凭证》指南 2017-02-20
服务名称佛山市职工办理《就医确认凭证》指南办事依据《佛山市职工生育保险实施办法》(佛府办〔2015〕50号)《印发佛山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办规定的通知》(佛社保〔2015〕31号)办理条件1、用人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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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名称佛山市职工办理《就医确认凭证》指南办事依据《佛山市职工生育保险实施办法》(佛府办〔2015〕50号)《印发佛山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办规定的通知》(佛社保〔2015〕31号)办理条件1、用人单
服务名称生育津贴申领办事指南办事依据《佛山市职工生育保险实施办法》(佛府办〔2015〕50号)《印发佛山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办规定的通知》(佛社保〔2015〕31号)办理条件1、用人单位已经为职工足
服务名称生育医疗费用(生育保险)报销申请指南办事依据1.《佛山市职工生育保险实施办法》(佛府办〔2015〕50号)2.《印发佛山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办规定的通知》(佛社保〔2015〕31号)3.《关
一.资格审核 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必须连续缴费10个月后方可享受生育医疗补助;参保人员停保后,3个月以内办理续保手续并补齐停保期间所欠医疗保险费的,从续保的下月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3个月以后办
一.资格审核 保职工在长沙市本级统筹区参加生育保险,从缴费的下月起,连续缴费10个月后方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参保人员停保后,3个月以内办理续保手续并补齐停保期间所欠保险费的,从续保的下月起享
按照嘉政发[2006]9号和嘉人社发[2015]166号文件规定,申报生育保险待遇时必须同时具备参加生育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连续12个月;符合法定条件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避孕节育和复通手术,并在产后或术
1、一般性工伤事故企业凭《工伤认定书》、原始医疗发票、费用汇总清单、病历、出院小结、身份证复印件、工伤发生当月税单(税款属期为当月)复印件、各类审批表等资料,填写《企业职工工伤待遇结算审核表》,加盖
一、缴存服务 (一)缴存登记 新设立的单位,应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 办理要件 1、 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表; 2、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