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失业保险缴费基数申报与核定经办须知 2017-02-18
1、失业保险缴费标准失业保险费包括用人单位缴费和用人单位职工个人缴费。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的0.7%缴纳失业保险费;职工个人按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的0.3%缴纳。2、用人单位招
保你社保不断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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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失业保险缴费标准失业保险费包括用人单位缴费和用人单位职工个人缴费。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的0.7%缴纳失业保险费;职工个人按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的0.3%缴纳。2、用人单位招
参保单位有人员减少时,及时到经办机构办理相关手续1、参保人员退休的,单位需提供退休人员花名册或预审花名册;2、参保人员死亡的,单位需提供相关部门开具的死亡证明;3、单位办理退休减员时,其时间为法定退
1、范围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个体参保人员女年满55周岁;特殊工种退休男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退休人员享受独生子女补助金时,男需年满60周岁,女需年满55周岁。2、所需资料身份证原件
1、范围铜川市各类企业(单位)。2、补贴方式企业(单位)与持《就业创业证》的就业困难人员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实行先缴后补的办法给予其社会保险补贴。3、标准按企业(单位)为就业
1、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其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计算,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2年的,领取3个月失业保险金;累计缴费时间2年以上不满3年的,领取6个
(一)劳动者可就近到市区两级就业服务局、人力资源市场、街道(镇)劳动保障事务所等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办理。 (二)申请所需材料 1、劳动者进行失业登记,申领《就业失业登记证》时
一、设立依据1、《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四章 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二)离休、退休;(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一、设立依据1、《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四章 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二)离休、退休;(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