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形可以认定为工伤 2016-10-12
(一)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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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
南京生育保险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是多少?南京居民或者灵活就业人员均可以参加生育保险,南京本地宝为您介绍南京生育保险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等关于南京生育保险的相关内容。缴费比例企业按照职工缴费基数的0.5%
职工因工死亡,近亲属享受何种待遇?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根据《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省政府第29号令)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调整我市2014年度工伤保险定期待遇标准通知如下: 一、调整对象 本次待遇调整对象为:(1)2014年6月3
序 号医 院 名 称级 别类 别地 址备注玄武区1中国人民解放军南京军区机关医院三级门诊、住院龙蟠中路46号*2南京军区总医院三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调查处理,及时有效地控制职业病危害事故,减轻职业病危害事故造成的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以下简称《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办法。
一、劳动能力鉴定范围 1、职工因工、患职业病致残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 2、因病或非因工负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 3、工伤职工超过12个月以上的停工留薪期的确定; 4、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劳动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