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镇保门急诊统筹登记、缴费 2016-10-10
一、适用范围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本市实行小城镇基本医疗保险门急诊统筹搞好被征地人员门急诊医疗保障的通知》(沪府办发[2012]45号,以下简称《通知》)实施前,已参加镇保的人员(
保你社保不断缴
0571-22931819
一、适用范围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本市实行小城镇基本医疗保险门急诊统筹搞好被征地人员门急诊医疗保障的通知》(沪府办发[2012]45号,以下简称《通知》)实施前,已参加镇保的人员(
一、就医关系从本市转到外省市 在职职工由单位派驻外省市长期工作的,可凭职工本人的身份证、《社保卡》或《医保卡》以及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到邻近的区县医
申请住院补助受理地点为申请(包括跨年度)时当年度缴费的医保服务点。 一、办理手续 1、申请人需提供以下资料:
一、就医关系从本市转到外省市 1、就医关系在本市的城保退休人员,需长期定居外省市,可携带本人的有效证件(身份证、户口簿等)、《社保卡》或《医保卡》,
一、参保人员可在全市医保定点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一级医院)就医,因病情需要到二、三级医院就医的,需办理转诊手续。中小学生和婴幼儿也可根据病情需要
一、受理范围 镇保人员发生医疗费自负困难,或者参加农村合作医疗或者区县门急诊医疗统筹,当年帐户资金不足支付的,可申请将积累帐户资金部分转为当年帐户资
一、个人帐户资金清算范围 1、在职职工因一次性发放养老金等原因终止养老关系的,其个人帐户自即日起注销。 2、职
一、需长期定居外省市的离休干部,可携带本人的《离休干部医疗证》、《离休干部证》,至邻近的市、区县医保中心申请办理就医关系转移手续,将就医关系转到外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