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工伤保险若干规定 2017-06-16
天津市工伤保险若干规定 《天津市工伤保险若干规定》已于2003年11月24日经市人民政府第10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 市长 戴相龙 二OO三年十二月一日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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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获悉,本市自2004年月1日起在全市实施工伤保险社会统筹,为了助更多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了解相关政策和经办续,市社险中心制订了相关的经办办法。 各类企业如何给职工上工伤保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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