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生育保险待遇(营养补助) 2017-06-14
营养补助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即可享受待遇: (1)正常产。 (2)满7个月以上流产。 (3)难产。 (4)多胞胎。 (5)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5%。 (6)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50
保你社保不断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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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养补助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即可享受待遇: (1)正常产。 (2)满7个月以上流产。 (3)难产。 (4)多胞胎。 (5)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5%。 (6)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50
市人力社保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职工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从7月1日起,天津及外省市城镇户籍或农业户籍人员,在天津从事灵活就业的,均可在个人缴费窗口参加职工养老保险;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无
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 1、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的男配偶享受 10 天假期,以孩子出生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计发。 2、男配偶假期工资=当月单位人平缴费工资÷ 30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从7月1日起,天津及外省市城镇户籍或农业户籍人员,在天津从事灵活就业的,均可在个人缴费窗口参加职工养老保险;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长期从事家庭护理、医院护工、社区商贸经营和服务等灵活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1)生育的医疗费用。 (2)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注:确认生育就医身份后就医的医疗费用,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同医院定额结算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重新就业的; (二)应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从市人力社保局获悉,市政府日前印发了《天津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将自明年1月1日起实施,天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各档次缴费补贴标准在原来30元至120元基础上分别上调30元,调整后标准为: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