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停止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2017-06-14
停止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条件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享受或停止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1、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 2、用人单位、个人不按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或累计缴费时间不满一年的; 3、领取失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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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止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条件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享受或停止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1、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 2、用人单位、个人不按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或累计缴费时间不满一年的; 3、领取失业保险
网上查询1、查询网址:http://www.sjz12333.gov.cn/2、手机查询手机查询流程(推荐)注意事项:1.如果大家想要通过网络来查询自己的社保卡余额,那么便只需要进入当地的社会保障局
个人办理所需材料1、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3、《天津市城镇劳动者就?失业证》;4、近期一寸免冠相片一张。办理流程1、个人缴费窗口新参保人员携带材料1、2、4;与用人单位终止
失业人员办理失业登记程序和时限 1、申领失业保险金条件 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的,并且失业后已办理失业登记和求职登记,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 2、失业人员
养老保险领取方式: 职工退休时的社保养老金由两部分组成: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其中: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50岁为195、55岁为170、60岁为139,
根据市社保中心相关文件通知,自2017年4月1日起,2017年度用人单位和职工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费基数的最低和最高标准分别为3159元和15795元。 相
补缴条件1、本市户籍或外地非农业户籍2、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3、社会保险账户在天津市4、社会保险账号处于暂停参保状态的灵活就业人员补缴材料1、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3、《天津
程序、提供材料、受理时限 缴费单位必须于每月15日前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和地方税务机关申报应缴纳的失业保险费数额,并按规定到地方税务机关缴纳失业保险费。 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应当以货币形式缴纳失业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