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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北市统一调整全市2012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2017-02-16 08:00:01 无忧保
淮北市统一调整全市2012年度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城镇职工的缴费基数依据上年度平均工资的60%至300%确定,个体工商户及灵活就业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分4个档次,可自行选择。 根据各项社会保险缴费费率核算,淮北市参保单位在当期缴费年度每月最低缴费金额为:养老保险568.96元(其中单位承担406.4元,职工个人承担162.56元);医疗保险203.2元(其中单位承担162.56,职工个人承担40.64元);失业保险60.96元(其中单位承担40.64元,职工个人承担20.32元);工伤保险20.02元(单位承担);生育保险10.01元(个人承担)。 淮北允许困难企业在2012年度缓缴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五项社会保险费,缓缴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核准缓缴期内,企业应继续按规定申报应缴的社会保险费基数,企业和职工缴费年限连续计算。缓缴期满后企业必须补缴社会保险费,缓缴的社会保险费不计收滞纳金。困难企业可以五项社会保险费同时缓缴,也可以缓缴部分社会保险费。据统计,7、8、9三个月共有100家企业办理了缓缴社会保险费,累计涉及职工262995人,缓缴金额8627.72万元。 使用失业保险基金帮助困难企业稳定就业岗位。2011年度失业保险基金当年结余全额用于2012年度统筹地区内困难企业岗位补贴,岗位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400元。申请岗位补贴的对象为已参加失业保险,并按时足额履行缴费义务的困难企业,岗位补贴执行时间为2012年内,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同时,为尽快落实惠企政策,困难企业办理参保登记及补办增人手续时,暂不要求提供《就业失业登记证》,待办理终结再督促企业前往就业服务机构补办《就业失业登记证》。被认定的困难企业已按程序申报。据统计,目前淮北维科印染公司等68家困难企业、近3400名职工申请了稳岗补贴。 我市44家困难企业享受到第二批社会保险补贴共441.65万元,将惠及8833名职工。目前补助资金已直接转入相应社会保险财政专户,用于为这些企业代缴或抵缴社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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