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社会保障卡应用指南


各定点医疗机构及定点药店:
根据我市“五险合一和社保卡”项目的总体工作安排,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规划,即日起我局开展社会保障卡(以下简称“社保卡”)的发放工作,并与2013年1月开始首批50万新版社保卡发放工作。为确保持卡人员能够及时应用社保卡,切实把这项便民、利民、惠民的实事和好事办好,请我市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积极配合,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发布《沈阳市社会保障卡使用指南》等有关通知
在医院、药店宣传栏、通知栏、公示栏及收费窗口等显著位置张贴《沈阳市社会保障卡使用指南》(见附件),保证社保卡使用信息传达的准确性。要求定点医院和定点药店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做好社保卡应用的宣传和解释工作。
二、保证已下发的新版社保卡及时使用
我市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持新卡就医购药时,如社保卡使用无异常,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拒绝使用新版社保卡。

声明:本站原创文章所有权归无忧保所有,转载务必注明来源;
转载文章仅代表原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有侵权、违规,请联系qq:10704910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