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医保卡现可用于市民运动健身


昨日,记者从市体育局获悉,从即日起市区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可以在市体育馆等4家健身场所,刷医保卡享受健身服务。
据记者了解,为鼓励医保参保职工积极参加运动健身,去年12月,市人社局和体育局联合出台《盐城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个人医疗账户用于运动健身实施办法(试行)》。《办法》规定,医保个人账户结余金额超过3000元部分可用于购买健身服务,每人每天2个项次,年度医疗保险运动健身消费目前限额为2000元,运动健身场所与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实现计算机联网运行,按月结算费用。
我市医疗保险运动健身实行项目目录管理,暂含器械健身、乒乓球、羽毛球、游泳四项。医保卡健身消费首批定点单位分别是市体育馆、游泳馆和盐城涵邦、明翔健身俱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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