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医保卡新政:可给亲属使用卡内余额


金投保险网(http://insurance.cngold.org/)11月24日讯,昨日,从黄石市人社局获悉,2013年黄石市出台了《黄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试行办法》(黄石政规〔2013〕1号)(以下简称“1号文”)。试行两年多来,职工医保制度运行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因此,该市对“1号文”进行了全面修订,出台了《黄石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以下简称“新办法”)。新办法将于2016年7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5年。
“新办法”在原“1号文”的基础上,除对职工医保覆盖范围、管理部门职能职责、医保基金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等局部内容作了相应调整完善,主要概括为“三规范”、“三放宽”、“二提高”、“一减轻”。
医保卡可给亲属使用,余额可继承
新办法放宽了个人账户使用范围。“新办法”规定个人账户资金可用于支付参保人员本人及其亲属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体检、接种疫苗发生的各类药品、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费用,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食健字号保健食品、经卫生计生部门批准的消杀类产品、家用医疗器械及耗材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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