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工伤认定决定书


【导语】:您知道温州工伤认定决定书是什么吗?无忧保小编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应当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 《认定工伤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用人单位全称; 2、职工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身份证号码; 3、受伤害部位、事故时间和诊断时间或职业病名称、受伤害经过和核实情况、医疗救治的基本情况和诊断结论; 4、认定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的依据; 5、不服认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部门和时限; 6、作出认定工伤或者视同工伤决定的时间。 《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用人单位全称; 2、职工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身份证号码; 3、不予认定工伤或者不视同工伤的依据; 4、不服认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部门和时限; 5、作出不予认定工伤或者不视同工伤决定的时间。 推荐阅读: 温州工伤保险认定时限 温州工伤保险认定材料 温州工伤保险认定证明材料 了解更多请点击进入:温州工伤保险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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