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工伤/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流程


【导语】:您知道温州工伤程度鉴定需要什么流程吗?您知道温州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需要什么流程吗?无忧保小编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温州工伤/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流程: 1、当事人或法律、法规授权的受委托人或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2、由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材料齐全的,开具面捡通知书;材料不齐全的要求补正材料; 3、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相应科别医疗卫生专家对被鉴定人进行现场医疗鉴定,提出初步意见; 4、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将医疗卫生专家的鉴定意见汇总,组织召开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成员会议,并根据鉴定医疗卫生专家组的初步鉴定意见和原始病历等材料,集体讨论后作出鉴定结论。 5、鉴定结论作出后,以书面形式通知被鉴定者及所在单位。同时在劳动保障网上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6、对鉴定结论不服要求申请再次鉴定的,应当在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7、工伤职工或者直系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在工伤致残等级鉴定结论作出满一年后,认为残情有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推荐阅读: 温州工伤/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条件 温州工伤/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材料 了解更多请点击进入:温州工伤保险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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