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职工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导语】:您知道温州职工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需要缴纳多少吗?无忧保小编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温州职工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1、企业职工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作为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数(简称“缴费工资基数”)。月平均工资按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计算,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收入。 2、职工的缴费工资基数,每年核定一次。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全省社会月平均工资60%的,按全省社会月平均工资60%计算缴费工资基数;超过全省社会月平均工资300%以上部分,不计入缴费工资基数。已按市人民政府令第6号规定的最低月缴费工资执行的,采取3年逐步过渡到按上述规定办理。在过渡期内,职工缴费工资基数下限由社会保险部门提出意见,经同级社会保险委员会批准后执行;经市政府批准的转制企业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全省社会月平均工资60%的,可按全省社会月平均工资的60%计算缴费工资基数。 3、转业、复员退伍军人和由外省市及机关事业单位到企业工作的人员,以及新参加工作和重新就业的人员,从进入企业之月起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工资基数按企业确定的月工资收入核定。以上人员月缴费工资基数的上限和下限按照本款第2项规定执行。 4、从1998年1月1日起,职工个人仍按不低于本人缴费工资基数的4%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后,每两年提高一个百分点,最终达到本人缴费工资基数的8%。离退休人员个人不缴费。 5、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企业每月在工资中代为扣缴。个人按规定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不计征个人所得税。 推荐阅读: 温州养老保险实施范围和对象 温州职工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温州企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了解更多相关信息点击进入:温州养老保险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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