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城区社会保险登记手续


【导语】:鹿城区社会保险登记需要提交什么材料?本地宝找到了鹿城区社会保险登记的相关信息,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1、对象及时限: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或成立之日起30日内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2、须带材料: (1)营业执照或成立批件; (2)地税登记证; (3)组织机构代码证; (4)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居民身份证; (5)开户银行许可证(以上材料要求原件及复印件)。 3、填报《社会保险登记表》一份并加盖公章。 4、办理时限:每月25日前。材料齐全、符合规定的,即时办理,并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 5、注意事项:个体工商户如未办理地税登记证的,可先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后,再到税务登记局(鹿城后巷)办理地税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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