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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温州瑞安市居民基本医保参保指南

2017-06-08 08:00:02 无忧保
【导语】:2014年温州瑞安市居民基本医保参保对象有哪些?参保将享受哪些待遇?无忧保为您整合了2014年温州瑞安市居民基本医保参保的相关信息,希望能帮到您!  为进一步完善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提高广大城乡居民的医疗保障水平,切实减轻城乡居民医疗负担,根据《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2014年度城乡医保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目标任务,巩固扩大覆盖面  以惠民、便民、利民为出发点,继续完善政策,加强制度建设,巩固和发展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及城乡居民需求相适应的、具有基本医疗保障性质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2014年,我市城乡居民参保率要继续稳定在95%以上,全市人均最低筹资水平应达到省定最低标准以上,政策范围内住院补偿比例要达到75%以上。  二、完善筹资机制,提高财政投入  2014年我市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在保持个人筹资额占人均医保筹资额30%左右的基础上,适当增加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的补助标准。2014年我市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为每人730元。其中,个人自筹230元/人·年,财政补助500元/人·年,欠发达地区个人自筹210元/人·年,财政补助520元/人·年。个人缴费期限为2013年11月25日至12月25日,逾期原则上不予办理。  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的瑞安籍华侨、与我市城乡居民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户口尚未迁入我市的人员参照我市城乡居民缴费标准执行。  三、完善政策措施,控制医疗费用增长  按照大病统筹为主兼顾门诊的原则,调整完善《2013年瑞安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办法实施细则》,在确保病有所医,防止因病返贫、因病致贫问题发生的前提下,严格控制医疗费用。  1.提高住院报销起付标准。三级及相应定点医疗机构从700元提高到1000元,二级及相应定点医疗机构从400元提高到700元,一级及其他医疗机构从300元提高到600元。  2.控制普通门诊报销额度。实行普通门诊报销最高限额按月平均分摊方式,即每人每月最高限额为125元。社区卫生服务站、村级卫生室普通门诊报销实行年度总额控制、月度限额报销,即每人每年最高限额100元,每人每月最多报销10元(根据运行情况适时调整)。  3.调整规范新居民参保对象。2014年我市新居民(除在我市幼儿园、中小学就读学生及儿童外)参保名额为500人,由市新居民服务管理局根据新居民考核评分办法择优确定。新居民缴费标准参照我市城乡居民缴费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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