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起,福建省全面发行社会保障卡,同时积极推动社会保障卡在就医等领域的应用。就诊者只要持本人社会保障卡就可实现就诊身份识别、医保费用结算、个人负担医疗费用部分的支付,以及本人就诊信息的调阅,从而实现“就诊一卡通”。具体做法为:
打造社会保障卡用卡环境。2009年10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福建省社会保障卡项目建设的实施意见》(闽政办〔2009〕156号),要求将现有的就诊卡、医保卡等整合到社会保障卡,以社会保障卡为索引,建设应用全省居民健康信息系统。人社部门与卫计部门相互配合,积极推动各个医院管理信息系统的改造,在医院的窗口和医生工作台布设社会保障卡读卡器,在医院设置可使用社会保障卡的自助机。
以社会保障卡取代各类卡证。利用福建省社会保障卡,替代各设区市自行发放的医保卡,以及医保异地就医卡,用于医保费用的本地及省内异地的即时结算,实现全省通行通用;替代新农合证,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员的医疗费实现持卡即时结算;替代医院各自发行的就诊卡,推动利用社会保障卡上银行账户支付自费部分的医药费用。
推动社会保障卡深入应用。推动社会保障卡在各类结算中的应用,包括基本医疗结算、大病、救助结算,参保人可以持社会保障卡进行挂号、就诊、取药、结算,以及办理医疗保险等各项业务。通过社会保障卡查阅就诊者在卫计部门建设的居民健康信息系统中的就诊信息档案。
经过多年运行,福建省社会保障卡在“就诊一卡通”方面的应用取得了良好成效,既解决了群众携带多张卡不便的问题,也避免了社会资源的浪费,达到了便民利民、资源共享的目的,受到广大群众的普遍欢迎。